人事任免本是正常事,即使是工会主席只要不违反法律程序任免也不希奇,王玉珊的被免职之所以成为“新鲜事”,是因为免去王玉珊工会主席职务没有走规定的程序,而是人事部门一纸文件了事。工会主席能这样“轻易”免职吗?
我国《工会法》第十七条明文规定:“工会主席、副主席任期未满时,不得随意调动其工作。因工作需要调动时,应当征得本级工会委员会和上一级工会的同意。罢免工会主席、副主席必须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非经会员大会全体会员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全体代表半数通过,不得罢免”。而王玉珊被免职既未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批准,也未征得两级工会同意。由此,我们就完全可以认定榆林市邮政局免去王玉珊工会主席职务是违法行为。也就是说王玉珊仍是榆林市邮政局合法的工会主席。
榆林市邮政局无权任免工会主席,可为什么还要违法越权操作呢?从报道中,我们知道年度干部民主测评是导火线,因为王玉珊“年度干部民主测评情况距达标线差了0.815分”,按局里规定(55分以下的干部免去现职)要被免职。一个能在会员代表大会上以全票当选的工会主席怎么就会差了0.815分呢?陕西省邮政局2004年度领导干部民主测评记录显示,王玉珊的得分情况是:同级干部打分为51.073分;下级干部打分为56.259分(满分是69分),综合得分54.185分。由此看出下级干部比同级干部对王玉珊满意率高,也可以说王玉珊是一个敢给工会会员“说话”的“挺称职的工会主席”,但榆林市邮政局一位现任领导却说王玉珊与行政方面配合不够,表现不够积极。我看,这才是王玉珊被违法罢免的真正原因。
基层单位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工会主席的任免由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决定。榆林市邮政局以行政手段免去王玉珊的工会主席职务,不仅不合法,还严重地侵犯了邮政职工的合法权益。榆林市邮政局应该立即终止侵权行为。上级工会组织也应出面干预,维护邮政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