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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前经理马富才或任能源办副主任

[ 来自: 网络 | 时间:2005/5/16 9:50:00 | 浏览:2142 | 收藏本文 ] 【

         在重庆井喷事件中引咎辞职的中石油前总经理马富才复出的消息,与成立能源办公室的设计安排同样引人注目。

  时隔一年之后,因重庆开县井喷事故而辞职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下称中石油)前总经理马富才,再次为媒体关注。

  5月10日,中石油集团所在地——北京西城区六铺炕6号平静如常。自就任中石油总经理直至其辞职后以来,马富才就在七层的一间办公室里办公。“他(马富才)在三个星期前已经离开。”中石油一位高层人士告诉记者。

  消息人士透露,马富才的下一个职位,很可能是即将成立的能源办公室(下称能源办)副主任。这个机构为副部级单位,隶属于国务院下的能源协调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能是着眼于全局制定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和规划,确立和实施能源产业政策。

  《财经》记者获悉,如无意外,能源办将在5月中下旬宣布正式成立。能源协调领导小组也即将召开成立会议。据悉,小组组长将由副总理级别官员出任,小组成员包括国务院及相关部门的负责人。

  与此前业内分析有所不同,能源办与国家发改委下属的能源局将是两块牌子、两班人马,分头运作。能源办定位为中国能源战略等方面的“议事机构”,日常项目审批等工作则仍放在能源局。

  有消息称,国家发改委主任马凯将兼任能源办主任;马富才之外,发改委能源局副局长徐锭明也将出任能源办副职。业内人士认为,马凯、徐锭明均为兼职性质,能源办的具体工作将更多地落在马富才身上。

  “马富才拥有管理企业的经验,懂资本市场,熟悉我国的石油、能源领域情况。在这个位置上,他会是一位难得的人才。”一位熟悉马富才的资深投行人士有这样的评价。

  发生于2003年12月的重庆井喷事件曾为海内外普遍关注。事发不久,马富才就离开了中石油集团“一把手”的位置,但并未离开公众的视野。去年10月以来,有关“马富才复出”的说法多了起来。

  沉浮中石油

  现年57岁的马富才祖籍江苏省溧阳,毕业于北京石油学院,任职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行业30多年。2000年4月,中石油经过艰难重组,成功登陆香港和美国两地股市,马富才的曝光率也日渐提高。

  马富才大学毕业后,分配至胜利油田有限公司滨南采油厂,从最基层的技术人员做起,逐步升任总指挥等职务;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胜利石油管理局成立,1990年2月,他出任胜利石油管理局副局长,后升任常务副局长、局长。

  1996年底,马富才调入北京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担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1997年6月至1998年11月,他还兼任大庆石油管理局局长;1998年4月起接替周永康,担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总经理。自石油部长王涛离任后,由石油部变身的中石油作为企业,其一把手并无列入政府级别系列,在组织部门按原级别掌握。所以马富才仍属副部级。在党的十六大,他被选为中央候补委员。

  十六大以后,当时的中石化一把手李毅中出任国资委党委书记,由“企”而“政”,业内也曾传说,马富才有可能到地方去任省长。不过,也有熟悉马富才的人说,“他是在石油行业逐渐成长起来的一名干部。觉得自己‘一辈子,就是要干这个油了’。”

  接下来发生了2003年岁末的重庆井喷,造成234人死亡。2004年4月,马富才引咎辞去中石油集团总经理职务。

  根据同时出台的《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辞职分为“因公辞职”、“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其中“引咎辞职”,适用于因重大的难以向公众交代的事情而承担责任的辞职,或由于过失或者全力以赴尽到了责任,但没有防止事件的发生。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副院长刘春认为,经过辞职者一段时间的反思,在适当的时候,年龄、经验能力允许并且不会引起社会震动的情况下,可以对辞职者进行重新启用。

  “在严格问责制下,发生了重大责任事故,即使主管领导本身并无过错和疏忽,甚至极为敬业努力,也依然要为此承担领导责任,这就是责任制政府之要义。”刘春教授表示,“但问责并不意味着从此永不起用,问题官员是否会再度起用,要取决于他在事件中的责任大小,也要取决于其本身的能力。”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甄小英认为,对于这种干部的复出问题,要考虑其本人一贯的表现。如曾做出很多贡献而失误是间接的,责任也不是特别大,在辞职后经过反思,还是可以胜任别的工作,“这也是一种解放生产力。”但同时应考虑形成公开的制度。

  “干部制度的改革,目标是‘三化’——制度化、民主化、科学化。在进一步的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中,应当进一步做到公开、透明,完善操作程序,这是非常有必要的。”刘春说。

  能源管理机构“轮回”

  有关马富才复出的种种分析乃至能源办的设立,则再度扬起业内对于组建“能源部”问题的议论。

  观察家认为,设立能源办的主要目的,在于加强对能源问题的统一规划,显示了中国政府对于过去两年日益加剧的能源危机的担心和筹谋。能源办在行政上由直属国务院的能源协调领导小组领导,显示了其高规格;但是与国家发改委下属能源局并行的设计,又透露出决策层对于是否要设立组建一个大“能源部”的某些疑虑。

  据悉,能源办公室在行政上接受国务院下属的能源协调领导小组领导,但办公室设在发改委,后勤保障等均由发改委负责;总编制将在20-30人。

  在新中国历史上,能源管理机构的设计已几经轮回。1980年时曾设立国家能源委员会;1988年能源部挂牌成立,但四年后被撤销,之后组建了电力部等六个相关部委。

  其后,中国能源管理体制逐步呈现多部门分而治之的态势,国家计委负责能源产业总的综合平衡、重大政策的制定。1998年3月,电力工业部撤销,电力行政管理职能移交国家经贸委。其时,经贸委负责煤炭、电力、石油等行业归口管理等,科技部负责能源科技管理,水利部负责水利系统的水电站的管理,农业部则负责农村能源以及可再生能源管理。中石油、中石化、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等国家级能源公司相继组建成立,成为能源行业内发展的“龙头企业”。

  随着中国经济不断发展,众多产业对能源的依赖程度不断加深。在长期能源管理滞后和国家统一规划缺位的情况下,多年积累下来的矛盾开始凸显。从2003年开始,煤电油运全面告急,能源短缺问题日益严峻。由此,重建综合性能源机构的声音又开始出现。

  2003年国家发改委能源局成立,曾是中央加强能源战略管理的一个信号。但这个编制为30人的机构却背负着沉重的历史包袱。能源局下设综合处、石油天然气处、煤炭处、电力处以及新能源处,除了国家石油储备办公室,基本是从原发改委的司局迁移而来,保留了众多审批和管理职能。从管理构架看,能源局的三位副局长分别负责一个领域——吴吟分管煤炭,白荣春分管石油天然气,王骏则分管电力。

  行业大计,谁肩此任

  据介绍,能源局的职能包括研究国内外能源开发利用情况,提出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能源发展规划,提出相关体制改革的建议;实施对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等能源的管理;管理国家石油储备;提出能源节约和发展新能源的政策措施等。至于能源产业的定价权,仍放在发改委价格司;安全管理也不在能源局管理权限之内。

  发改委能源所科研处处长姜克隽认为,发改委能源局成立两年来,工作很尽力。但业内外对其作用仍存争议。批评者认为,能源局在解决煤电纷争问题上未能有效发挥作用,在中国在海外寻找资源的过程中亦未充分体现价值。

  今年4月,前能源部部长王涛在“改革论坛”发表的演讲中,再度提出组建“能源部”之议。他认为,能源过度消耗及因此引发的环境问题,近年来成为焦点。要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中国每年要消耗50亿-60亿吨煤炭和8亿-10亿吨原油,而这依靠现有资源是无论如何难以达到的。

  早在十年前,清华大学核能与新能源技术研究院副教授王彦佳就提出过关于节电的方案,但由于当时中国并不缺电,没有人推动。一直到最近,相关部门才开始开会研究。“中国一直没有一个非常系统的能源规划。”她说。

  在许多业内人士看来,只有30个人又承担着大量日常项目审批和管理的发改委能源局,已远不能承受现实乃至未来肩负之重。“能源的自身互换性很强,决定了能源产业需要一个综合性很强的产业部门。近年来,中国能源的基础地位逐渐被削弱,综合性和长远性的能源战略管理很薄弱。”一直致力于研究能源问题的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研究员王家诚对《财经》说。

  不过在业内专家看来,国家是否因此需要重新组建能源部,则是一个应慎重对待的问题。

  目前能源产业中的国有资产总量,几乎占到11万亿元国资总量的三分之一。一旦能源部建立,谁来制衡其巨大的权力?因此,在能源局之外设立能源办公室,进行长期能源战略的规划以及研究,似成为较为现实的选择。但这是为成立能源部进行的过渡性安排还是中国加强能源管理的权宜之计,一切仍有待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