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

规范职业资格认证 加强培训认证管理

[ 来自: 网络 | 时间:2008/1/7 23:06:00 | 浏览:8395 | 收藏本文 ] 【

 

       编者按   2007年1月19日至22日,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职业资格认证2006年度工作经验交流会在深圳召开。会议的主题是进一步规范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开展的职业资格认证项目,推动职业资格认证健康有序发展。在这次会议上,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向社会郑重承诺,坚决杜绝职业资格认证中的不规范现象,通过自律、自查,为规范培训认证市场作出努力。就这一问题,本刊记者采访了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沈志群和秘书长李震,下面是采访记录。


规范职业资格认证  加强培训认证管理  
——本刊记者访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沈志群、秘书长李震

  
       记者:近年来我国职业资格培训、考试和认证活动发展很快,但也出现了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二位能否谈谈这方面的情况?
       李震:本世纪以来,我国职业资格培训、考试和认证活动蓬勃兴起。这是我国市场经济,特别是劳动力市场发展的需求,也反映了职业培训和职业发展的新趋势。它对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起到了明显的推动作用,对我国逐步转向依赖人力资本支撑和推动经济增长正在产生积极的影响。                          
       2006年是职业资格考试认证迅猛发展的一年,也是比较混乱的一年。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以“中国”或“国家”、“国际”命名的各类职业资格认证不下1000种,仅北京地区就有各类培训认证机构3000多家。职业资格认证不仅种类繁多,而且管理混乱。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假借国家和政府主管部门的名义开展认证;一些协会、学会将认证承包给培训公司,疏于认证管理;一些认证机构直接或变相买卖证书等等,干扰了认证市场的健康发展。


       职业资格考试认证市场混乱的主要原因可以从两个方面看:
       从政府来看,一是政府管理缺位,现有法律法规过时,或无法可依;政出多门,没有统一的管理机构;没有适时、适用的管理办法和管理规范;缺乏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管理经验。二是对社会中介组织等政策和管理法规不配套,同时对社会中介组织作用和职业教育规律认识上有差距,缺乏公共服务意识。三是政府越位,一些政府部门直接介入职业教育和非市场准入的职业资格培训认证活动,且疏于规范和管理。
       从中介组织和事业单位来看,一是部分中介组织和事业单位以国家和政府主管部门的名义开展职业资格认证活动,但是没有举办职业资格认证活动资质、无起码的技术技能资格标准、无专业管理队伍、无严格认证体系和管理运行机制,甚至出现多重转包、名不副实、收费不服务、培训不认证或直接卖证书等现象。二是一些中介组织,特别是企业协会、专业协会发育不全,管理不规范。三是境外资格认证组织,特别是一些低劣和虚假认证机构大量进入。
       记者:面对这种情况,应当如何解决呢?
       李震:国家应当依法对职业资格考试认证活动进行分类管理并加以规范。
       一是依法确定职业准入和市场准入的职业资格认证。由政府向社会公布职业准入和市场准入的职业资格认证名录、法律依据和开展此类活动的机构和协会,或具备开展此类活动的资质、审批办法和权限;无法律依据但确需归入此类的职业资格应制订新法或暂行规定。
       二是制订严格的此类人员的职业操守规范,明确相应的法律责任和问责制度。
       三是其他职业资格考试和认证均由从业者自愿参加,不允许非准入的职业资格考试以准入名义开展活动,蒙骗群众;并依据公平就业和开放职业市场的原则,反对各种就业垄断和职业垄断行为。
       四是严格取缔和清理一切假借国家和政府名义强制从业者参加的职业资格认证活动。
       五是制订、修订重要专业技术或技能职业的国家职业资格标准或指导标准,组织或指导制订行业职业标准并定期修订;制订具备开展此类活动的资质、审批办法和权限,审批社会机构开展国家职业资格认证活动。
       在规范管理的基础上,鼓励行业协会、专业协会和专业社团开展职业资格活动。鼓励的理由有以下几点:行业和专业协会可以及时掌握职业发展动态;适度竞争推动职业教育的发展;发挥协会和企业、用人单位和专业人员积极性,动员社会资源;尊重用人单位、专业人员的选择权;遵循国际惯例。鼓励的同时,应该采取以下办法进行规范:只能以协会或社团名义开展宣传和认证活动,不得假借国家或政府主管部门的名义;名称必须以协会和社团冠名,除特殊情况经有关部门严格审批外,不得以“中国”、“国际”冠名;对在全国开展活动的,实行统一的登记备案制度,必须达到开展职业资格考试和认证活动的资质要求和规范;明确协会和社团的法律责任和问责制度,明确范围和对认证通过后专业人员的责任、服务与管理;无审批企业或其他中介组织开展职业资格的权利;严格的自愿原则。
       记者:那么,在国家出台相关制度以前,各学会、协会应当怎样自律呢?
       沈志群:在国家出台相关制度以前,各协会、学会的自律、带头作用很重要。针对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资格认证项目的发展,我认为:
       一是要讲信用。讲信用正在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对于培训市场和资格认证市场来说,讲信用更是生存的基础。在市场混乱的时候,只有讲信用的机构才能得到社会和客户的信任。所以,研究会开展资格认证一定要一如既往,做到兑现承诺。
       二是要讲品牌。培训认证市场和其他市场一样,正在进入品牌时代。只有信誉好、品质高、被广泛认可、知名度和美誉度都很高的品牌项目、品牌机构才会被人们认可和接受。在众多的培训认证项目里,人们只会选择有良好口碑的品牌。因此,研究会的资格认证一定要坚持走品牌路线,保证培训质量和效果,保证认证的严肃性和科学性。
       三是要讲社会效益。作为国家发改委主管的国家一级社会团体,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研发和推出相关资格认证的初衷就是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提供专业队伍的培养和评价,在人力资源建设方面提供支持和准备。研究会这几年正是本着这样的原则,大力发展人力资源专业队伍的培训和认证,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例如,《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后,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按照规定,推出了注册人力资源管理师项目(简称CHRP)和中国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项目。这两个项目按照以下原则运作:借助研究会自身的专家力量自主研发的项目,研究会拥有自主的知识产权;严格执行发改委的纪律规定,严禁以发改委和任何政府部委的名义进行宣传;在研究会直接管理和指导下进行。与社会许多部门或社会团体将项目转包或承包给公司与个人的做法不同,目前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开展的项目都在研究会秘书处直接的行政管理、财务管理与专业指导下,由研究会工作人员组织实施;在项目设计、研发和推动过程中,始终坚持科学、规范、严肃、认真、负责的原则。每个项目都在研发编写科学先进的培训认证标准的基础上,通过统一培训服务管理标准、统一配置培训师队伍、统一培训大纲、统一认证操作规范和统一的收费标准,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我们严格控制通过率,例如CHRP项目人力资源管理师的通过率不到60%,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的通过率不到40%。同时,要坚决杜绝一切变相卖证书的现象。[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