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鉴定的职业考试今年共举行两次,分别在5月21日至22日、11月12日至13日举行。
各省市州劳动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和相关职业技能鉴定所、培训机构,经省劳动保障厅同意,可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的要求,组织相应职业的鉴定申报。